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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出手,多地发布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广东省先后下达两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为促进生猪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市场供应,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57号),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非省级统筹部分)下达给你们。此项资金收入列2021年度政府收支分类收入预算“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0〕152号)此前已提前下达部分资金,本次下达剩余资金,并对此前提前下达资金进行清算,清算为负的,相应调减你市、县(市)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非省级统筹部分)预算。

  二、请各市按照生猪调出大县名单及金额,尽快将预算分解下达到相关县(市、区)。请获得奖励资金的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有关规定,会同同级农业农村(畜牧)部门尽快制定该项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含提前下达资金),明确支持对象、项目内容、项目绩效、支持方式、支持金额和项目责任人,并按程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财政厅备案。

  三、2021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非省级统筹部分)已纳入中央直达资金范围。请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和中央直达资金有关管理要求,做好该项直达资金管理工作,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

  云南省46个县市区获得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2.13亿元

  本报讯近日,云南省财政厅下达2021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2.13亿元,支持全省46个县市区发展生猪产业。

  云南生猪调出

  奖励资金支持对象为中央确定的28个生猪调出大县和主要按生猪调出量排序的省级18个生猪重点县市区,由各县市区根据年度支持内容,结合地方实际采取股权投资、建立产业基金等市场化方式进行支持,也可采取贷款贴息、财政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资金主要统筹用于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防疫检疫、贷款贴息、保险补助、无害化处理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质量追溯设施设备等方面。

  江西省财政下达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078亿元

  为促进我省生猪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全省猪肉市场正常供应。近期,省财政下达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078亿元,支持我省有关市、县(区)生猪复产增养。该项资金的下达,将加快落实我省生猪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稳定生猪产业发展,保障市场供应,促进我省畜牧产业的健康发展。

  江西生猪调出

  同时,省财政厅要求各市、县(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按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川省下发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

  根据财政部《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号)及《四川省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6〕72号)规定,结合2021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省级统筹资金规模,财政厅会同农业农村厅采用因素测算法拟定了中央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现予网上公示。

  奖励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县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支持范围包括:生猪生产环节的标准化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防疫、保险,以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支出。根据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相关文件精神,巴州区等5个脱贫县可以按规定统筹整合使用本项资金。

  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省纪委监委驻财政厅、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文章来源:各省财政厅、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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